原點小說
第3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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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之後的一個星期,我和李高冷開始頻繁約會。
在私人影院看恐怖片,他不好意思閉眼睛,隻能盯著屏幕,持續跟我說話。
我說你話這麼多,很害怕吧?
他說怎麼可能!
此時鏡頭剛好給了一個女鬼特寫,音效炸裂。
他真的沒躲,就那樣瞪著屏幕,瞬間捏爆了手裡的可樂……
還有一次喝參雞湯。店家有兩款推薦,他非要兩款都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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吃撐了,撐到說句話都覺得胃疼。
而那一天,我第一次見識到了他高冷外表下的腹黑。
他非要給我講笑話!
講得巨爛,但我就是忍不住笑,一笑就胃疼。
然後他也跟著笑。
我就追著他打,他逃。
跑了兩步,又因為腹痛,扶著欄杆蹲下,又開始笑。
於是,我們陷入了憋不住笑,我打他,肚子疼,再笑的惡性循環。
我們還去自駕遊,去了海邊。
和陳旭一起去過的海邊。
李慕雲沒抱著我在海浪裡跳舞,也沒在水下吻我。
隻是提前預訂了一片無人的海灘,和我一起坐在椅子上,看夕陽。
夕陽最後一抹紅色逝去的時候,他問我,「這裡,你以前來過吧?」
我說,「是啊。」
他笑起來,「我就知道。」
我看著他,想要跟他解釋,自己不是因為懷念過去才和他來這裡的。
可他伸手攔住了我。
「你不用解釋,我沒想用我的浪漫覆蓋你關於別人的回憶。」
海浪依稀,海風微涼。
「林小夕,我隻想告訴你,跟我在一起,或許也很好。」
他好看的眼眸,像晚星。
我們的嘴唇,緩緩湊近。
忽然,我的手機響了。
他坐回到躺椅上,我有些煩躁,拿起手機,發現,竟然是陳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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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不在家嗎?」陳旭問。
「我在哪,和你有什麼關系?」
「哦,和那個姓李的在一起呢吧?」
「你管不著。」
他忽然笑起來。
「我和張雅分手了,我提的。」他忽然用很堅定的語氣說,「因為我想和你重新開始。」
他的聲音哽咽著。
「我們重新開始吧,我求求你」他說。
「可是……我們已經結束了。」
「我求求你,小夕,給我一次機會,我求求你。」
我知道沒法再和他交流,於是掛斷了電話,然後,屏蔽了他的號碼。
看見李慕雲一臉疑惑看著我,我說,有家很不錯的海鮮排擋,去嘛?
他笑,「當然。」
美味和李慕雲的蹩腳笑話,很快讓我忘了那通電話。
可第二天下班,等我獨自回到自己家的時候,卻發現,陳旭正等在那裡。
面容憔悴至極。
「小夕,總算等到你了。」
說著,他亮出了一把刀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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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本能地想要跑,可很快我發覺,他根本不是想用那刀子對付我。
因為他將那把刀刃放在了自己的手腕上。
「小夕,我真的悔改了。我現在已經明白了,你才是那個最愛我的人。」
他說著,渾身開始隱隱發抖。刀刃晃動,似乎隨時都會割破手腕。
我說,「陳旭,有話好好說,你冷靜一點。」
「小夕,我知道錯了,我們像以前一樣好不好……不對,我會對你好,我會對你比以前更好!」
他說話的聲音哽咽,卻兇狠,眼神裡有脆弱,又有狂熱。
我從沒見過他這麼瘋狂的樣子。
我很害怕,想立刻喊救命,想報警,更想李慕雲能在我身邊。
「行麼?」他問我。
「陳旭,你先把刀子放下,咱們……」
「我問你行不行!」他高聲質問,刀子猛地在手腕上劃出了血。
「陳旭……」
「不答應,我就S在你們家門口!」
他忽然大喊,接著刀子揚起,接著猛地向手腕砍去。
那一刻,我本能地竄上去,雙手握住了他持刀的手。
「陳旭!」
我呵斥著,竟然把所有的畏懼,一瞬間,都化成了憤怒。
「陳旭你要S也S遠點!」
忽然,他的動作停了下來。
全身,就那樣僵直著,隻有頭緩緩轉向我。
我此時才看清,他的眼睛,已經全紅了。
「你真的肯讓我S?」他露出一副詭異的苦笑,「有了新歡,連我的S活都不顧了?臭婊子!」
他右手猛地一揚。
刀子突破了我的兩隻手,直接在我眼前自下而上畫出一條,血線。
幾秒鍾之後,我才感受到,自己的臉頰湧起劇烈的刺痛。
我本能地用手探去。
湿潤、溫熱。
攤開手,整隻手掌都被染紅了。
而樓梯間裡消火栓的玻璃,此時正好映出了我的臉。
被一道傷痕貫穿的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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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尖叫。
用盡全力哭嚎。
而陳旭,不知道何時,將刀子一扔,走掉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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之後的記憶,是不連續的。
我聽見救護車的尖鳴,看見醫院走廊的燈在我頭頂上不斷略過,感受到藥物的麻醉作用。
然後是夢。
夢裡面,一片迷霧。
忽然,有一隻瘦卻有力的手拉住我。
「小夕,我們出去吧。」他柔聲說,「我帶你出去。」
霧氣氤氲,顯出他好看的身姿和面貌。
可我立刻掙脫了他的手,將他推了出去。
我不想看見他。
至少,不能讓他看見我,現在的樣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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醒來時,李慕雲在我床邊。
發現我醒了,猛坐起來,問我渴不渴,餓不餓,有沒有哪裡不舒服。
我不答話,他就瘋跑出去滿走廊喊醫生。
那之後的幾天,他窩在我家,幫我做飯,幫我收拾屋子,幫我削水果。
他總是握著我的手,溫柔地說話。
他告訴我,他第一時間報警,陳旭就被捕了,對警方的供詞是,那天和女友張雅大吵了一架,去了酒吧。
和以往的狐朋狗友,磕了點藥。
這才有了之後的所有過激行為。
他告訴我,公司的運轉一切正常,叫我放心,我的助理對於現有的項目處理得很好,時不時,他自己也會去幫忙。
他告訴我,他已經找了很好的整形醫生,可以保證幾個療程之後,臉上的疤痕消失掉七成。
他跟說得最多的,是對不起。
他說,「對不起啊小夕,我……沒能保護好你。」
「但無論如何,我喜歡你。」
「很喜歡。很喜歡……」
而這些日子,我一直,沒和他說話。
直到一個星期之後。那天下午,陽光很好。
我說,「分手吧。」
他竟然,笑了起來。
他說,「肯說話啦?」
我說,「李慕雲,我要和你分手。」
他說,「然後呢?」
我不知道怎麼回答他。
他的聲音平和,不疾不徐,似乎我剛才說的「分手」,不過是普通情侶吵架之後的氣話。
我說,「何必呢?李慕雲,我普普通通,不夠聰明,還被……還不夠漂亮……」
我想說出「毀容」兩個字。
可這兩個字,就連想一下,都已經痛得讓我沒法呼吸。
可他說,「但我喜歡你。」
「夠了!」我忽然吼他,「你覺得這樣好玩麼李慕雲!?」
我不知道自己為什麼發脾氣。
可能,我就是想要趕走他。
「你喜歡我有什麼用!我不喜歡你,你看不出來嗎!?」我吼著。
李慕雲被我的責罵弄得不知所措,想要開口,卻又沒說話。
我不忍再看他,於是別過頭去
「你走,你現在走!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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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之後的日子,我沒再見過李慕雲。
一個月後,我拆了繃帶。
臉上的傷口恢復的不錯,可是,仍能清晰看見,從嘴角延伸到眼角的疤痕。
於是我買了許多紗巾,口罩,墨鏡。
憑著這些遮掩,我的生活,似乎漸漸回到了正軌上。
又或許,我永遠都沒法回到正軌了。
半年之後,我忽然心血來潮,想要整理一下手機裡過往的照片。
我也終於能坦然接受,自己過去美好的樣子。
可翻著翻著,忽然發現了一個視頻。
點開,發現是很久以前,將陳旭母子趕出我家時候錄的。
那鏡頭角度很低,顯然是偷拍。
所以,我在吵架時,李慕雲竟然在我身後,一直偷偷拿著我的手機拍攝?
這男人……
我看了許久,竟覺得津津有味。
可吵架平息之後,那手機被平放在餐桌上,錄著天花板,仍沒有停。
畫面之外,是我和李慕雲當時的交談。
可這一段,因為醉酒,我似乎從未完完整整地記起來過。
畫外音裡,我哽咽著,「這些年,我算什麼?」
「是他不值得,」李慕雲說,「你沒做錯什麼,是他不值得。」
「那誰值得?」
「不如,我試一試?」
31(畫外音)
「你喝高啦李高冷?」
「我喜歡你很久了鍾小夕。」
「屁,我們剛認識沒多久。」
「2015 年,你來深圳,住珠光村 423 棟的 8 樓 803,一千塊錢一個月,25 平米的單間,隻有廁所,沒廚房。」
「你,你怎麼知道?」
「那時候,你大概很窮,工作也不忙,每天晚上 9 點鍾,會開始在屋子裡唱歌,一般會唱到十點半。」
「我……唱那麼久麼?」
「你有 70% 的時間在模仿孫燕姿,還有 20% 的時間模仿蔡健雅或者莫文蔚,最喜歡唱的歌叫《遇見》,其次是《別找我麻煩》。」
「所以……我唱功怎麼樣?」
「嗯……一般吧,但孫燕姿真的挺像。」
「嘿嘿,那必然呀。等會,那你是怎麼知道這些的。」
「我住隔壁,804.」
「我吵到你了吧?」
「不會,那段時間我很難……」
「哦我懂了!」我忽然打斷李慕雲,「所以我的歌聲治愈你了。」
「是。」他笑起來,「後來我撐過去了,離開了那裡,那天晚上,我敲過你的門。」
「是麼?」
「對啊,我送了你一小捧鮮花,說這東西逢人就送。其實就是想要見你一面。」
「哦我記得,但花我樣了一星期就枯了。」
「沒事,送過你就好。」
我愣了一下,似乎,被他的話弄得臉紅了。
於是清了清嗓子,問他,「怎麼樣,當時第一次見我,失望了麼?」
「沒有,當時有夕陽,光很好, 覺得,你是世上最好看的姑娘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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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來,他是因為這個才喜歡我。
原來,他都是真心。
可是, 我把他趕走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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冬天過去了。
冷風消退, 連夜晚都變得柔和。
那天晚上, 我又去了那間酒吧。
在這間酒吧,我第一次主動給李慕雲打電話,被他解救。
現在想起來,那大概是我一生裡最有趣的時光。
我獨自躲在角落裡喝酒,一杯一杯,漸漸微醺。
經忽然發覺, 原本嘈雜的酒吧,不知何時變得安靜下來。
然後,我聽見鋼琴的聲音,從臺上傳來。
那是孫燕姿的歌。
老歌。
叫《遇見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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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唱歌的,是李慕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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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陰天,傍晚,車窗外,未來有一個人在等待。」
「向左向右向前看,愛要轉幾個彎才來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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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我遇見誰會有怎樣的對白,我愛的人,她在多遠的未來。」
「我聽見風來自地鐵和人海。」
「我排著隊, 拿著愛的號碼牌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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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總有一天, 我的謎底會揭開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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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天晚上,我問他,總在這裡賣嗓子麼?
他說, 以後不賣了。
我說, 怎麼了?
他說, 這不是等到你了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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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天晚上, 我再羊絨的地毯上,做了一個夢。
夢裡面, 一片迷霧。
忽然,有一隻瘦卻有力的手拉住我。
「小夕,我們出去吧。」他柔聲說, 「我帶你出去。」
我於是,也拽緊那隻手,衝了出去。
40
霧氣散盡, 我醒來。
我聽見咚咚咚的敲門聲。
我揉著眼睛,踢著拖鞋走過去, 開門。
是個高高瘦瘦, 和我年齡相仿的男生。
他支支吾吾, 說「你好,免費送你的鮮花。」
我說,「不要。」
他說, 「是……是寓意愛情的。」
我說,「更不要了。」
他不知道,我喜歡他六年了。
「?那」想了想,又打開了。
他仍站在那。
我一把搶過了那十幾束小花。
我說,「看你帥, 當給你捧場啦。」
41
我走到窗前的夕陽裡。
那陽光溫吞,落滿了我手裡的,雛菊花。
本文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