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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點小說

第1章

大學畢業那年,我被家裡賣給了一個傻子。

傻子老公體貼、帥氣、黏人。

為了逃出去,我將他騙到五十裡外的市集上。

留他在小路上等我,說我去給他買糖吃。

卻不料,那次逃跑,我遇上村中幾個光棍,被他們堵進了胡同。

他在小路上足足等了我三天,最後等到一具冰涼的屍體。

為我辦完後事,他拿著兩把刀找上那些人,將人砍成了篩子。

最後他抱著我的遺像在家中自盡了。

重生回到過去,我決定不再出逃。

我想帶著這個傻子,走出大山,去過上更好的生活。

1

大學畢業後,爸爸打電話來說,媽媽病了。

病得很重,已經沒多少時間了,讓我趕緊回去看最後一眼。

剛找到工作的我,不知道情況如何,隻能辭了工作往家裡趕。

回到家,等待我的,卻是我悲慘一生的開始。

他們將我綁起來,關進了地窖中,準備將我給嫁出去,或者說是賣出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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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拿我換一筆高額的彩禮錢,給家裡的弟弟在城裡買房子娶媳婦。

他們扣押了我所有的證件,以死相逼,逼我妥協。

前世我不同意,被折磨了一個多月,最後還是被賣去了另一座大山。

所以,這次爸爸進門來問我意見的時候,我沒有再反抗。

「男男,你看看,這幾個,你覺得哪個好?想嫁給哪個?」

我全身被綁著,爸爸推門進來,打開手機的相冊放在我面前。

照片一張張翻過,滿口黃牙、大腹便便、矮胖謝頂的一個個油膩男在我的眼底下閃過。

最年輕的三十多歲,最大的甚至五十多歲。

直到看到最後一張,一個最好看的年輕人——沈鐸。

我抬了抬沉重的眼皮,疲憊道:

「這個吧,爸爸,我嫁給這個。」

我知道,他是爸媽最滿意的一個,所以才會放在最後壓軸出場。

二十三歲的沈鐸為了娶我,竟花了五十萬當彩禮錢,真是挺傻的。

這邊嫁娶女兒,一般十萬的彩禮已經算高的了,更不用說五十萬。

其他男人雖然長得醜,可是好歹智力正常,有勞動力。

而沈鐸卻是個傻子,他早些年摔壞了腦子,隻有六七歲孩童的智力。

嫁過去,大概率是當個老媽子伺候他的。

這麼高昂的彩禮,哪怕他斷胳膊斷腿,他都是爸媽最滿意的人選。

2

我叫王盼男,是家裡唯一的女娃。

聽說在我之前,爸媽流掉了兩個未出世的姐姐。

媽媽擔心頻繁的流產會導致她再生不了孩子,所以第三胎的時候勉強將我留下了。

給我取了這個名字,期盼下一胎是個男孩。

在我出生後的兩年,上天終於送了他們一個男孩。

而我這個姐姐從小到大,都是弟弟的附屬品,為了照顧弟弟而活著的。

替弟弟受罰,伺候弟弟洗衣做飯,給他抄書寫字。

隻要他想要的,我能去做的,我都必須毫無保留地讓著他,寵著他,護著他。

小時候,我曾經反抗過,打掉了弟弟的兩顆門牙。

然後,我差點被我爸打斷了腿,在家裡養了幾個月。

從那以後,我再也不敢反抗了,因為我想活下去。

而我知道,忤逆他們,我一定會被打死。

按理來說,我是沒資格讀大學的。但我憑借著優異的成績考上了一所不錯的 211,成為了村子裡第一個考出去的大學生。

學校老師和村長都來慶賀,給我家送了五萬塊錢。

說我去學校報到後,還會再給我三萬,當作我的教育資金。

為了那三萬,也為了滿足他們炫耀的虛榮心,這才勉強讓我去讀書。

可是進入大學不到兩個月,爸媽就跑去我的學校鬧,讓我出去打工掙錢給他們花。

我以自殺威脅,並承諾每個月給他們寄錢回去,才能勉強讀完這四年大學。

這四年間,我每天除了學習,其他時間都想著法子掙錢,寒暑假從來沒有回去過一次。

我渴望趕緊還清他們生我養我的賬,不想再和他們有一點點糾纏。

好不容易熬到大學畢業,我未來的人生還沒開始,就被他們騙回了家。

結束了我原本有許多可能的未來,過上了與他們相同的一生。

重生醒來的時候,我已經掉進了這個牢籠,是回到家被困的第二天了。

我花了一周才認清了我重生的事實。

3

和前世一樣,我跨越六座大山,從一座山頭進入了另一座山頭。

婚禮辦得很草率,都沒兩件像樣的婚服,宴席都是村裡人自己張羅。

沈鐸是前任村長唯一一個兒子。

早些年,村裡鬧了洪災,村長帶人去修繕堤壩,被大水衝走了,撿回來的時候,屍體都泡腫了。

沒過幾天,村長老婆就跟著其他男人跑了,留下了痴傻的沈鐸。

為了讓村長留後,村子裡的人,就湊了錢給沈鐸娶媳婦。

等到賓客散去,沈鐸端著一碗剛煮好的面條走了進來。

他扭扭捏捏地看我,說:「媳婦,吃,吃面。」

這個現在滿臉孩子氣的男人,讓我很難去聯想到,前世他為我報仇時拼命的模樣。

前世,我被人凌辱死後,靈魂並沒有消散,而是飄到了空中,來到了沈鐸身邊。

那天下著暴雨,他從廚房拿了兩把刀,像索命的地獄惡鬼,將那八個男人砍得滿身是血。

血順著雨水流了一大片,場面十分詭譎可怖。

他眼底裡的怒氣和猩紅,是我從沒有遇見過的。

他早就知道我要出逃,也知道我沒有去給他買糖糕。

但是,他還是想試一試,等一等。

萬一呢?萬一我不是他想的那樣呢?萬一我舍不得他,將他帶走或者回來呢?

很可惜,他賭輸了。

他站在小巷子裡等了我三天,看到的卻是村裡幾個男人將我的屍體扔到他面前。

他們神情餍足,揶揄笑道:「你這傻子,你的女人真不好玩,玩兩下就沒氣了,真是沒勁,留給你慢慢玩吧。」

沈鐸安安靜靜地將我的屍體抱回了家,洗了個幹幹淨淨的澡,換了一身漂亮的衣服。

給我梳頭發時,他嘴裡嘟囔道:「要是我給你買張票,送你到車站就好了。

「你是應該離開我的,我這樣的人,不配有人愛的。

「可是,你不應該死啊。

「你的命這麼金貴,我都舍不得碰你一根手指,他們竟然這麼欺負你。

「殺了,殺了,我要殺了他們!」

他抱著我的屍體自言自語,似乎正常,又似乎不正常。

他將我的屍體拉去了鎮上火化,將我的骨灰撒到了河裡。

他說:「你向來自由,我不應該拘著你的,你討厭這裡,我就不將你葬在這裡的土地上了,你應該隨著河水流進山川和海洋裡,流向更廣闊的地方。」

將我的後事解決完,他就拿刀去為我報了仇。

將那八個人全部捅死後,他就回到家割腕自殺了。

他抱著我的遺像,從廚房點燃了火,躺在地上等待著生命一點點流逝。

他想,割腕沒死,總會被大火燒死吧?

一場大火,燒光了我和他在這世間的所有痕跡。

4

前世的我將他所有的關心都狠狠拒之門外。

出言侮辱嘲諷他就是個傻子,我不可能一輩子困在大山裡的。

我覺得這個男人渾身上下都散發著令人厭臭的惡心。

無論我對他如何打罵,他始終都不退後一步。

會在我磨破腳後耐心地給我擦拭腳踝,在我對他發泄心中的怒氣後,眨巴著眼,關心地詢問我,手疼不疼,肚子餓不餓。

然後貼心地為我擦藥,默默做飯給我吃。

我在這種矛盾的環境下,竟然漸漸對他產生了喜歡,所以,我覺得自己更惡心了。

覺得自己像一個犯人,被典獄長關在牢籠裡,一邊因他受困,一邊對他沉淪。

我厭惡這樣的自己,也更想逃出去了。

現在,我不想再推開這個男人了。

一個愛我入骨的人,不舍得我受半點委屈的人,一個明明知道我在欺騙他卻還是苦苦等待的人,會在我死後不顧一切地拼上性命為我報仇的人。

這樣的人,我有什麼理由苛責他?又怎麼能再將他丟棄呢?

是他花了五十萬,將我從牢籠的深淵裡拉出來。

他本就沒有能力,舉目無親,智力低下,一直在體貼地照顧我,沒有阻止我出逃。

我恨的,是賣我的父母,是將我困在村子裡的其他人。

我想,我或許可以帶著他一起走出大山,過上更好的生活。

5

我將那碗面拿起來,看了一下,還貼心地臥了兩個蛋。

這種臥著雞蛋的面條,在家的時候,我隻有過年才能吃到。

前世的我,沒有接下他的好意,將這碗面倒在他身上。

燙得他瘋狂呼手,然後一點點地將灑在地下的面撿起來吃掉。

等我情緒緩過來時,地下的東西已經被他吃得差不多了。

「沈鐸,你吃了嗎?一起吃吧。」

我將其中一個雞蛋塞進他嘴裡,笑道:「咱們一起吃,好不好?」

他害羞地看著我,有些局促又不自然地點了點頭。

這個家裡房間很大,但是東西卻很少,空蕩蕩的,隻有簡單的床和沙發。

吃過晚飯後,我輕車熟路地燒了熱水讓他洗臉洗腳。

他有一瞬間的愣怔,呆呆地看著我,似乎在說,你怎麼這麼熟悉我家啊?

但他沒說話,洗漱好後就要乖乖去沙發上睡。

我拍了拍床榻:「過來,到這裡睡,天氣冷了,睡沙發會感冒的。」

他抱著枕頭小心翼翼地站在那裡,不敢抬頭:

「他們都嫌棄我,不讓我和他們一起,媳婦是香香的,我不能把媳婦弄髒了。」

我起身將他拉過來,安慰他:「不髒,我們沈鐸最好看了,最幹淨了。」

他霧蒙蒙的眼底忽然亮出了光,卻還是往後退了幾步:

「不行的。我要去睡覺了,媳婦早點睡。」

他抱著枕頭轉身就走出了房門。

我知道他去偏房睡了。前世,我就不讓他碰我,結婚後,他都是在那裡睡的。

但這個家就兩床厚厚的被子,都鋪在了這裡。

現在是深秋,已經很冷了,後半夜溫度更低。

而且今晚上還會打雷閃電,而沈鐸,最怕的就是打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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