婆婆總是愛亂花錢。 我和老公一個月兩萬的工資,她透支信用卡買了五萬的貂皮大衣。 還不起錢後和老公哭窮,老公心軟替她還上了錢。 從此婆婆像打開了潘多拉魔盒,瘋狂愛上了網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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"十六歲時,阿爺拿命換我嫁給了探花郎。 從此我學著女德,討範以安歡心。"
"女上神歷劫化成河裡的鯽魚,被打撈上來後做成了魚湯。 因此她神魂不穩,難以突破,遂大怒。"
我,白雲觀第333任準觀主,被抓了! 警察說我特殊時期不戴口罩,還搞封建迷信。 可我是看面相的啊! 警察大哥說:「這次就以教育為主,不做處罰了。你叫人來簽個字,把你領回去吧。」 我撥了個號碼,此時他們副隊長的手機響了。
「長本事了?」 段昂在電話那頭,恨得咬牙切齒:「和別人一起耍我?」 我默不作聲。 段昂:「江毓,立刻,回國。」 我冷笑:「回去當替身?」 段昂呼吸一窒,沉聲道:「我是在通知你。」
和魏璟成婚第三年,叛軍綁了我和他寡嫂,讓他選一個。他 毫不猶豫地選了他寡嫂,對我道:「嫂嫂已經為魏家付出了 太多,我不能對不起她。」
"我生日這天,紀淮的小青梅割腕了。 她以死相逼讓紀淮和我分手。 紀淮視而不見,說為我過生日最重要,這輩子絕不會和她在一起。 後來我在夜色中難以入眠。 起身發現他在陽臺上和朋友打電話: 「沒辦法,我快要死了啊,如果給她希望後又離開,她也會活不下的。」 「所以我隻能假裝愛上了另一個人。」"
"直到怪物帶回了受傷的女主,我才驚醒,原來自己隻不過是這本怪談小說裡的炮灰。 副本裡殺人不眨眼的怪物,為女主瘋,為女主狂,最後還為了女主把我「哐哐」砸向大牆。 是的,我在阻止怪物殺人時,被他隨手一揮,砸在了牆邊,就這麼草率地死掉了。 知曉這一切的我,決定立刻逃離怪物身邊。 隻是不知道為什麼,怪物這次並沒有守在女主身邊,而是趕來抓住了逃跑的我。"
少爺已經十年沒笑過了。 直到我穿越成一個丫鬟,夫人把我許配給少爺當通房。 陸家,祖上也曾出過探花郎,官至丞相。隻是近年來,家中子弟無甚出息,隻得偏居禹州。 但瘦死的駱駝比馬大,陸家雖日趨沒落,不復當年輝煌,但在禹州,仍是數一數二的大戶人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