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陪男朋友住了七年地下室,給他寫了幾十首歌。後來他紅 了,自己寫了一首情歌,採訪的時候羞赧地說要送給他最重 要的人。後來我才知道,那是寫給他女助理的。
Advertisement
十七歲那年,曲南嶼說要跟我一起上清華。 直到他喜歡上了校花。 他們翹課在雨裡狂奔,和校外的混混打架,去便宜的小旅館然後打胎。 他們愛得熱烈張揚,像是青春疼痛文學裡的男女主角。 而我穿著寬大的校服兩點一線,他們嘲笑我書呆子,浪費青春。 那年高考,兩個人雙雙落榜,分數隻夠得上大專。 而我作為省狀元,在所有學生面前講話。
姐姐是全門派最大的團寵,我是全門派最大的冤種。姐姐什麼都不用
我醒了。 睜開眼睛,眼前是完全陌生的場景,光滑的真絲被,光潔的天花板,連床邊冷冷看著我的男人也光…… …… 不,我肯定還沒醒。
"交任務時,我一巴掌甩在病嬌反派的臉上。 「怎麼樣,黑化值升了沒?」 系統:【別獎勵他,他快爽飛了!】 我不敢置信,又是一腳踩上去。"
參加百人相親會。「我離異,帶倆娃。」我頭也沒抬地說。對面男人坐了下來。「正好,我不孕不育。」??
22 歲那年,蔣正霖聽家裡的話娶了我。 但所有人都知道,即使結婚,他依然放不下那個一身傲骨的貧困生。
"參加戀綜時,攝像頭不小心掉在地上。 正巧拍到餐桌下的畫面。 我一本正經的臉下。 左手被抓著畫圈。 右腿被勾著廝磨。 而對我做這些的兩個人。 一個是我名義上的哥哥。 另一個,是我名義上的姐姐。 彈幕瞬間爆炸。"
"和老公同時被綠了。 我男朋友和老公的女朋友正抱在一起互訴衷腸。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