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"十八歲那年,我爸意外去世,我媽伙同情夫賣了我家的房子,還卷走了所有的賠償款。 十年後,她兒子生病疑似白血病,恰好掛了我的號。 我本著治病救人的原則建議她做個骨穿,被她扯著頭發打罵: 「骨髓那麼寶貴的東西怎麼可以說抽就抽? 「我看你這個小賤人就是想報復我!」 後來因為我媽執意不做骨穿,她兒子沒多久便一命嗚呼。 她卻覺得是我害了她兒子,最後把我活活捅死。 再次睜眼,我回到她抱著兒子來看病這天。"
"僧人說我是逆襲男主文裡早死的白月光。 會為了一個男人犧牲族人,萬箭穿心,助他登上帝位。"
我原以為自己是女主,但不知道從哪天起,我發現我隻是個 NPC。 是從未遲到過的公交?圖書館裡空白的書?還是不管我寫什麼永遠是 80 分的試卷? 都不是。 是永遠隻有 10 個人的公交車裡突然多了一個人。 一個像我這樣的人。
"我和宋時聲做了七年恩愛夫妻, 他對我的好眾所周知, 直到他養在外面的女人接通電話, 我才知道,所有人都瞞著我。 心灰意冷,我決定離婚,宋時聲卻冷冰冰道,「我們宋家沒有離異,隻有喪偶。」 "
"我暗戀十年的男神失戀了。 他約我出去借酒消愁,我沒想到他是借我消愁。 第二天早上我顫抖著雙腿,躲在廁所幫他洗襯衣,他出現在身後,略略看了我一眼,「扔了吧。」"
我是救贖文裡的路人女配。覺醒時,正在對著貧困校草男主噓寒問暖。 校草露出屈辱的神情。 「我不用你假惺惺可憐我!」按照救贖文的規則,所有和女主搶男人的配角都沒有好下場。 我立刻收回了所有送給校草的禮物。 轉頭送給了隔壁藍毛校霸。 從今天起,我不當綠茶女配,我要當惡毒女配。
"距離寧婉被「流放」成正元律所駐紮街道的社區律師後, 總所終於又「流放」了一個人過來—— 男的,活的,英俊高大,斯文溫和,禮貌紳士…… 對方周身隻散發出一種氣息——"
繼母讓我給六十的老王爺做妾。我反手給親爹安排了個「菀 菀類卿」。老爹一初戀再現,羞羞答答表示自己這朵老梅花,其實可以開個二度。繼母直接被降妻為妾。